目标考核责任制度讲解了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明确安全目标,实现企业安全生产而制定的一系列具体规定。该制度详细描述了年度安全目标的制定依据和内容,包括杜绝重伤以上事故、消灭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及重大灾害性事故、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年度规划目标、完成安全费用投入计划和实现全员安全培训率100%。制度明确了厂长为安全目标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对其部门的安全目标负全面责任。安监科负责安全目标的考核,确保奖罚兑现,各级领导需加强现场管理,控制各类事故,定期分析安全生产问题。同时,制度强调了党委、工团组织在安全宣传教育中的作用,规定了安全目标实现与否将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考核办法详细列出了对不同部门和级别的领导的奖励标准,以及在发生重大事故或未按要求整改隐患时的处罚措施。培训方面,制度规定了学员的培训纪律和考试要求,确保培训效果。目标考核责任制度适用于各类工业生产企业,特别是存在较高安全风险的行业,如化工、冶金、矿山等。该制度不仅为企业管理层提供了明确的安全管理指导,也为基层员工明确了安全职责和行为规范,有助于提高企业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稳定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