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督促整改制度讲解了项目监理机构在发现安全隐患或违反法律法规时的应对措施。文中指出,当项目监理机构在巡视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或施工单位未按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时,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指令限期整改,并将通知单发送给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回复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复查整改结果并签署意见。若发现施工现场事故隐患严重或施工单位拒不整改,项目监理机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局部或全面停工,并提出相应整改要求。工程暂停令同样需要发送给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完成整改后,需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由项目监理机构复查整改结果。项目督促整改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行业的项目管理,特别是涉及项目监理机构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安全管理流程。该制度为监理机构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和操作规范,确保在发现安全隐患时能够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同时,该制度也适用于建设单位,帮助其了解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和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