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特大电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重特大电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一、总则(一)目的和依据1、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科学、有效和快速地处理乳山市电力系统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2、本预案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电力行业有关规程、标准,并按照乳山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二)适用范围1、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和处理乳山市电力设备、设施,因人员、设备、外力破坏、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原因造成影响较大的供电中断、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紧急情况。2、本预案用于指导和规范乳山市电力系统建立自上而下、分级负责
2、的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与处置体系。(三)基本原则1、快速反应。处置电力突发事件要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坚持一个“快”字,做到反应快、报告快、处置快、恢复快。2、先期处置。电力系统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现场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控制防止事态扩大,以减少损失和社会影响。3、统一指挥。电力系统发生特大、重大突发事件,启动本预案,由乳山市电力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处置;发生一般突发事件,相应基层单位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开展应急工作。4、 协同配合。电力系统特大、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涉及到农林、交通、公安、市政等多个方面,有关部门应在乳山市电力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密
3、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电力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善后恢复工作。二、组织机构与职责(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1、设立乳山市电力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处理电力系统特大、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织工作。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经贸局、电业总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公安、交通、城建等有关部门和市电业总公司有关人员组成。2、指挥部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及电力系统有关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置的法律、法规和规定;(2)接受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请求应急援助;(3)统一指挥、领导乳山市电力系统突发事件的抢险及应急处置工作;(4)研究、部署各项应急工作措施和重大应急决策
4、;(5)负责督促各基层单位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设立相应的应急组织机构、明确职责;(6)宣布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宣布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7)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汇报事件的影响、损失、应急处置、恢复以及负责新闻发布。3、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经贸局主要领导担任。其主要职责:(1)及时掌握突发事件情况,提请指挥部决定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2)落实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组织各应急工作组实施;(3)监督应急抢修、抢险预案的执行情况;掌握应急处置和供电恢复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4、市电业总公司成立专业抢修队伍,负责全市范围内的电力事故
5、抢修。(二)电网调度机构1、乳山市电力突发重、特大电力突发事件处置的指挥中心设在市电网地调调度室。值班调度员是电力事故处置的指挥员,统一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力事故处置。2、电网调度机构在电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主要职责:(1)掌握电网运行状态,根据事件现象判断其发生性质及其影响范围,为指挥部提供正确的信息;(2)正确执行上级调度指令实施乳山电网的调度控制;(3)下达调度指令,指挥电网事故处置,控制影响范围,有效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保证主网安全和重点市、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5)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恢复,提出合理可行的恢复方案和恢复步骤;(6)指挥电网操作,恢复电
6、网供电和电网接线方式,使其尽快恢复正常;及时将大面积停电有关情况向指挥部汇报。三、应急分级乳山市电力系统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电网停电范围和影响严重程度,分为特大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二个等级。(一)特大突发事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特大突发事件:1、因人员、设备、外力破坏、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原因,造成全市减负荷损失 40%及以上(指实际停电负荷,因设备自投或倒电方式短时间停电后恢复的负荷不计在内)的停电事故;2、一次事故死亡 3 人及以上的事件或一次事故死亡和重伤 10 人及以上的事件。(二)重大突发事件1、因人员、设备、外力破坏、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原因,造成全市减负荷损失 20%及以上至 40%(指实际停电负荷,因设备自投或倒电方式短时间停电后恢复的负荷不计在内)的停电事故;2、一次事故死亡 12 人或一次事故死亡和重伤 5 人及以上 10 人以下的事件。四、应急响应(一)应急启动1、当乳山市电力系统发生特大、重大突发事件时,电网调度机构立即启动事故处置预案,同时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故障情况、事件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尽快报告指挥部办公室。2、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有关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