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建设施工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求高速公路建设施工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工作站、监理、及施工单位要站在三个代表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做好特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和人员伤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二)制定方案,组织落实。工作站、监理、及施工单位要根据本预案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保证本单位(部门)专业抢险救援人员、物资、设备、器材落实到位,并将分预案和专业预案有关人员和名单报省指挥部备案。分预案和专业预案是本预案的具体化,与本预案共同构成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三)熟悉预案、组织演练。工作站、监理、及施工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本预案,分预案和专业预案,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救援任务,并组织训练和演习。(四)特大事故发生后,工作站、监理、及施工单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真正做到反应敏捷、行动迅速、运转协调、救援有力,凡因救援工作不力,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五)特大事故发生后,工作站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服从省指挥部应急小组的指挥。(六)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