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二、 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三、会议内容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五、每月 30 日上午 3:00 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例会时间、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