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讲解了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目的和依据,强调该制度旨在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文中指出,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生产活动,且明确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分别负责中央管理和地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企业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满足多项安全生产条件,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相关人员通过考核、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采取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制定应急预案等。此外,企业应在生产前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许可证,并在有效期满前办理延期手续。违反该制度的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如未取得许可证擅自生产、转让或冒用许可证等行为将被处以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建筑施工企业,特别是那些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的企业。这些企业需要了解并遵循该制度中的各项规定,以确保自身安全生产条件符合要求,合法合规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也应依据该制度加强对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其安全生产条件持续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