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管理制度讲解了为确保选择合格的承包商并对其实施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而制定的具体制度。该制度明确了供应科与安全科负责审查承包商的安全资质,人劳科与安全科参与安全业绩审查及监督作业前的安全教育。审查内容涵盖服务类型、经营范围、资质证书、安全施工方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安全管理机构信息及规章制度。签订合同时,需明确承包商的安全责任、应遵守的安全规范、人员培训要求、设施设备和防护用品的标准。承包商人员需接受作业现场特点、危险和应急处理措施等方面的培训,并按要求配备安监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检修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设备设施符合安全要求、配置安全防护器具和安全标志。作业过程中,承包商负责人应参加公司安全例会,汇报安全管理情况,并接受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对于较危险的施工作业,公司需安排专人现场监护,承包商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公司安全科则进行定期和随机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事故发生时,由承包商负责调查处理。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雇佣来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务的部门、单位或合作者的安全管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技术服务等领域。该制度为这些领域的承包商提供了详细的安全管理指导,确保其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从而保障作业现场的安全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