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讲解了公司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的目的和依据,明确指出该规定的制定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该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检修施工、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采购带现场安装等的承发包工程。规定详细阐述了责任管理,包括承包单位、发包部门、工程所在区域部门和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承包单位领导或项目负责人需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安全巡视并整改隐患,发包部门需指定专人进行安全管理,工程所在区域部门需进行安全交底和监护,公司职能部门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管理要求部分则详细列出了发包管理和承包管理的具体措施,如发包部门需检查承包单位的资质文件,签订安全协议,控制再发包现象,承包单位需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不得擅自分包等。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检修施工、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采购带现场安装等承发包工程的公司部门及外部承包单位。该规定特别强调了承包单位、发包部门、工程所在区域部门和公司职能部门在安全管理中的具体职责,确保各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明确,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