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善规程是关键 不然就危及安全一、事故经过:2004 年 6 月 28 日 18 时 50 分,XX 矿 16201 对拉采煤工作面下面施工沿空留巷出口,在施工第二茬炮时,由王 XX、何 XX 两人负责打眼,爆破工李XX 负责放炮。何 XX 和王 XX 打眼后,何 XX 向外去放炮站岗,王 XX 在出口处盘电钻线,此时爆破工李 XX 去装药、联线,准备放炮。联好后,撤至距透窝点以里 4 米出口处,连喊两声“放炮”之后,随即起爆,将在透窝点的打眼工王 XX 崩伤致死。二、事故原因:1、由于 16201 采煤面下出口即将与 16201 下材料道贯通时,爆破工违章作业在未布置好警戒情况下近距离放炮,
2、将正在 16201 下材料道贯通处往警戒线外撤的打眼工王 XX 崩伤。2、当班班长没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布置并落实好警戒。3、安全教育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淡薄,存在冒险蛮干现象。4、作业规程中关于工作面安全出口贯通的安全措施针对性不强,对爆破时爆破信号发出后多长时间放炮没有具体规定。三、防范措施:1、认真吸取此次事故的教训,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从导致事故发生的各个因素深刻反思;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举一反三,查找和有效消除事故隐患,避免类似或其他事故的发生。2、进一步加强对全矿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切实提高管理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3、进一步完善作业规程编制,补充安全出口贯通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