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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年修订).docx

上传人:人民至上 文档编号:9568 上传时间:2021-03-17 格式:DOCX 页数:32 大小:32.1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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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 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991 年 9 月 4 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通过 2006 年 12 月 29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根据 2012 年 10 月 26 日第十一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 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决定修正 2020 年 10 月 17 日第十三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

2、 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 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 权利。 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 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 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 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受到歧视。 第四条 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处理涉 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 (二)

3、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 (三)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 (四)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五)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 (六)保护与教育相结合。 第五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 德教育、 科学教育、 文化教育、 法治教育、 国家安全教育、 健康教育、 劳动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培 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抵制资本 主义、封建主义和其他腐朽思想的侵蚀,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 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六条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人民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基层群

4、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 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的共同责任。 国家、 社会、 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第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对未成年人承担监护 职责。 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国家采取措施指导、支持、帮助和监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 人履行监护职责。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 统 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 工作。协调机制具体工作由县级以

5、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承担,省级人 民政府也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由其他有关部门承担。 第十条 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残疾人联合会、关心 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以及其他 人民团体、有关社会组织,应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人 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 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 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 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

6、害、疑似受到侵害 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 报告。 有关部门接到涉及未成年人的检举、控告或者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受 理、处置,并以适当方式将处理结果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科学研究, 建设相关 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学科、设置相关专业,加强人才培养。 第十三条 国家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统计调查制度, 开展未成年人健康、 受教育等状况的统计、调查和分析,发布未成年人保护的有关信息。 第十四条 国家对保护未成年人有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 和奖励。 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 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 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应当协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 护人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 (一)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二)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三)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 德和行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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