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人劳动管理制度讲解了为了确保生产顺利进行和加强劳动组织管理,特别强调了安全的重要性。该制度详细规定了班前会的时间安排,明确指出早、中、夜三个班次的班前会时间分别为7:30、13:30和23:30,并要求所有员工必须参加班前会,了解当天的工作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对于迟到或早退的情况,规定每次扣除50元工资;同时设立基准班为每月26个班,根据出勤情况进行奖惩,每多一个班奖励20元,少一个班则扣罚相同金额,但因特殊原因请假并获批准或因矿方原因导致未能上满基准班的除外。此外,禁止找人顶班或给人顶班,一经发现罚款50元。还强调了保证每班人员数量达标的重要性,未达标的将按人数罚款,休班需轮休,不得集体休
2、班,否则重罚。对拒绝合理工作安排者,矿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规定无故不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罚款50元,井下打架斗殴重罚1000元,严重者开除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井下休息必须在安全地点,严禁躺卧或睡觉,酒后上班者同样面临严厉处罚。最后,制度还要求保护矿方物品,损坏须原价赔偿,偷盗行为将被处以十倍于所盗物品价值的罚款。工人劳动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矿山企业及其相关联的生产企业,特别是那些依赖于严格劳动管理和安全保障措施来维持日常运营的企业。此制度主要针对一线工人,包括但不限于煤矿、金属矿和其他非金属矿开采行业的一线工作人员。这些行业的特点是工作环境复杂多变,潜在危险较高,因此需要通过严格的规章制度来规范员工的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提高工作效率,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转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