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报告制度隐患报告制度1、 每周由矿长组织自查自纠小组对全矿进行一次详细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建立台帐,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由自查自纠小组成员复查验收。2、 一线职工进行生产作业前,要对工作地点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汇报安全员,安全员汇报调度室,调度室要做好记录,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要汇报值班矿长。隐患不消除,不得安排生产。3、 安全员每班要对全矿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汇报调度室,调度室要做好记录,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要汇报值班矿长。隐患不消除,不得安排生产。4、 一周内必须将隐患书面汇报乡煤管站,一月内必须将隐患书面汇报县煤炭局,一季度内必须将隐患书面汇报县安监局。5、 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