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气体巡回检查请示报告制度有害气体巡回检查请示报告制度1、瓦斯员必须按巡回检查图表制订的路线进行巡回检查,严禁违反顺序检查。2、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 2 次;瓦斯瓦斯异常区每班至少 3 次;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瓦斯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3、 瓦斯检查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瓦斯牌板上,班后填入瓦斯日报表,三者必须做到“三对口”,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4、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文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5、在有自然发火危险的矿井,必须定期检查一氧化碳浓度、气体温度等的变化情况。6、在班中如遇停电、停风,必须向调度室汇报情况,要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恢复通风时,要按规定检查瓦斯。7、瓦检员遇到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向调度汇报,在没有接到领导的明确指示前,严禁离开现场。8、通风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调度室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