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docx

安全生产视频网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112662 上传时间:2022-03-11 格式:DOCX 页数:1 大小:15.2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讲解了失效爆破器材处理的详细流程与严格规定。井下炸药库内若积存有50公斤无法使用的炸药或者500发雷管,要及时申请报废。所有报废的炸药和雷管都必须返厂销毁,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处理。项目部(矿)火工办需要撰写书面报告并制定安全措施,在分公司保卫部门、后勤供应部以及项目部(矿)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审批通过后才可以进行销毁操作。专职安全员(保管员)负责将需销毁的炸药和雷管分别装入专箱(包)、专罐,从井下库房押送到地面指定地点交给物资贸易部,办理好交接手续后由厂家专用车辆运回厂家销毁。在办理手续时,需要单位提出申请,分管领导签字,并分别向分公司保卫部门报备,到雷管厂家签订协议,分公司保卫部门、后勤供应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监督销毁过程,厂家还需出具销毁证明。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适用于存在爆破器材管理需求的行业领域,如煤矿开采、金属矿山开采以及其他涉及爆破作业的企业。尤其适用于那些对失效爆破器材具有明确管理和销毁要求的场合,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矿业公司、工程建设中涉及到爆破作业的施工单位等。这些企业应严格遵循该制度中的各项规定,确保失效爆破器材的安全处置,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管理 > 安全管理制度 > 矿山

copyright@ 2010-2025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