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定员定量制度民爆物品定员定量制度1、危险场所实行定员定量管理,不得超员超量。2、危险品库房管理人员对贯彻执行本岗位的安全定员定量负责,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执行责任。3、各库房严格执行定员定量管理,在危险品库房醒目位置设置标牌,标明定员定量。4、进入库区正常人数不能超过 6 人,如因工作需要增加入库人数时,要向主管领导申请同意后方可进库。5、库存危险品定量管理,不得超过行业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存量规定。6、外来人员参观学习,检查人员到达危险场所时,必须严格奠定安全定员的管理规定。7、临时性作业需进入库区的人员,经矿领导批准后,由矿安全保卫人员陪同并做好现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