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药器材的装卸制度1、民用爆破器材的运输人员,必须经过有关爆破材料性能的基础教育和熟悉其安全技术知识。2、应有专人在现场指挥、清点、验收和登记。3、炸药、雷管不能在同一个位置同时装卸、搬运。4、应设置警卫,禁止无关人员在场。5、禁止爆破器材与其它货物混装;禁止摩擦、撞击、抛掷爆破器材。6、爆破器材装运量不得超过原车额定载重量的三分之二。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箱边缘,雷管的高度不得超过二层。7、分层装载爆破器材时,不准站在下层箱(袋)上去装上一层。8、用吊车装卸爆破器材时,一次起吊的重量不得超过设备能力的 50%。9、装卸过程中司机不得离开驾驶室,遇雷雨或暴风雨时,禁止装卸爆破器材。10、爆破器材装卸工作,应尽量在白天进行,须夜间装卸时,要有安全照明设备并加强警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