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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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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讲解了从2018年7月1日起实施的船舶吨税法规,该法规适用于所有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吨税的税目和税率依据附带的吨税税目税率表执行,分为优惠税率和普通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籍的船舶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互惠条约的国家的船舶适用优惠税率,其他船舶则适用普通税率。吨税根据船舶的净吨位和吨税执照期限征收,应税船舶负责人可以在每次申报纳税时选择申领不同期限的吨税执照。税额计算方法为船舶净吨位乘以适用税率。吨税由海关负责征收,海关在征收吨税时会制发缴款凭证。应税船舶在入境或出境时需向海关申报纳税或交验吨税执照。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船舶进入港口的当日,若吨税

2、执照期满后船舶仍未离开港口,应重新申领新的吨税执照并续缴吨税。特定条件下的船舶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如应纳税额在50元以下的船舶、初次进口的空载船舶、避难或修理期间不上下客货的船舶等。在吨税执照期限内,若发生避难、防疫隔离、修理等情况,海关可延长吨税执照的有效期限。应税船舶负责人应在海关填发吨税缴款凭证后的15日内缴清税款,逾期将按日加收滞纳金。对于到达港口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税船舶,负责人需提供相应的担保。此外,吨税执照在有效期内因修理、改造等原因导致净吨位变化的,吨税执照继续有效,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适用于所有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特别是从事国际航运的船舶公司、船主及相关从业人员。该法规为这些船舶的进出港提供了明确的税收指导和管理规范,确保了税收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同时也为特定条件下的免税政策提供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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