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告知及职业病报告制度讲解了用人单位在职业健康管理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文件描述了对聘用作业人员时,用人单位需明确告知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并将相关条款写入劳动合同中以确保劳动者的知情权得到保护的规定。同时,职业卫生告知及职业病报告制度提出了通过公告栏公示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的具体措施,涵盖职业病类型、可能产生的后果以及预防手段,还包括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办法等内容。此外,该制度要求按照法律规定安排劳动者进行周期性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向相关人员通报检查结果。针对不同情况的职业病危害事故,文件明确了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的时限与方式,如对重大职业中毒或急性职业病的情况需要迅速采取电话通报或其他指定途径上报的处理流程,对于非急性职业病还设定了相应的报告时间规定。职业卫生告知及职业病报告制度适用于存在职业病风险的企业单位以及与此相关的行业领域,特别是一些使用有害化学物质、存在粉尘污染或噪音干扰等可能导致职业病发生的作业场所。这不仅包括传统制造业、建筑业、采矿业,还包括一些新兴工业和服务性企业中的特殊工作岗位,例如长期接触电子废物或危险废弃物处理等工作。这些适用范围内的组织机构可通过落实制度,保障职工职业健康权益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