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活动外出报批及安全责任制度一、学生集体活动外出必须经校长批准。参加远距离重大活动须提前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学校应负责活动中学生的安全工作。二、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带队人应由学校相关部门、年级组长、班主任、体育教师等组成。以上人员在活动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负责学生安全。三、班主任在学生外出活动之前须通知家长,使家庭明确学生活动的地点、时间和内容,搞好学生、家庭间的沟通与配合。四、学校在外出活动前进行安全动员,安排安全工作。班主任须对学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根据活动的地点、特点、方式提出安全要求,进行纪律教育。五、带队负责人员应提前分析掌握活动中易出现的问题,做好处理各类紧急情况的准备。六、对有病、有事或运用其他交通工具的学生做好安排,提出统一要求。七、严格执行活动前后点名制度,对学生出席情况密切掌握,保证全体学生的安全。八、学校、相关部门在每次活动结束后均应及时进行总结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