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高级中学安全工作细则第一条 总则安全工作是学校最基本、最重要的一项工作,是学校开展各项工作的前提和保证。为了更好地落实江苏省教育厅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南京市、江宁区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细则一、领导班子要重视安全工作,要有强烈的的责任感和安全意识。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副校长是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二、切实提高全校安全意识,使学校全体教职工,在做每一项工作时,都能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三、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和制定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各职能部门要有安全制度和安全检查记录。四、学校及
2、各部门在制定计划、安排工作、开展工作、检查工作的同时,要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落实好,做到措施得力,责任到人。五、每学期学校要结合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在教师和学生中进行两次集中安全教育活动,使师生能够增强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六、学校制定安全工作的奖惩制度,对在工作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教师给予奖励,对在安全工作中出现问题的责任人,要严肃处理。第三条 各部门安全工作职责(一)教务处1.负责科任教师的安全意识教育。2.参与学校安全工作的教育、检查活动,及时提出安全方面的整改意见,确保教学过程中及组织教学活动中,学生的人身安全不受侵害。3.指导科任教师,在对学生进行相关学科、相
3、关知识的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和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的教育。4.加强对体育活动课、实验课、电教课的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5.检查、督促、考核科任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安全方面的行为规范、以及贯彻执行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方面的情况,对在教学中发生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二)总务处1.总务处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关键部门,担负学校设备、设施、环境、水、电的安全管理与维修工作.2.总务处要制定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制度,落实责任,把安全工作做实做细。3.总务处除参加学校正常安全检查外,本部门要每周(必要时随时)分头进行常规安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汇报,及时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采取有
4、效措施。4.对学校食堂、校园超市、医务室、课教室、运动场等重要场所的安全要进行重点检查、监督。5.在抓安全工作中,坚持“三个一”即每周一次安全例会,每周一次安全检查(按职责范围) ,每周一次安全工作记录。6.负责学校大小施工的安全工作,主动向管理部门沟通安全方面的情况,定期向学校汇报安全工作。对工作范围内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三)德育处1.德育处是学校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部门,一要对全校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二要对年级部、班主任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2.参与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并提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主动协调、汇报沟通情况。3.在安全工作中,坚持“六个教育”,即:每学期
5、两次的全校学生安全教育;每月一次的班主任工作中的安全教育;经常性的行为习惯方面的安全教育;典型事例的安全教育;节假日前的安全教育;每学期期末家长会的安全教育。4.坚持工作中的“三讲安全”,即:活动之前讲安全;日常劳动讲安全;结合问题讲安全。第四条 学生饮食安全管理制度。一、在学校没有学生期间,学校学生食堂不开火烧饭。二、学生在校外就餐点就餐的,班主任要搞好摸底登记工作和说服教育工作。教育学生要注意饮食安全卫生,不喝生水,禁止在校内吃零食。三、定期组织人员对校内超市和学校食堂进行安全卫生防疫检查。四、学生发生食物中毒时,学校将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救护。第五条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一、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
6、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二、年级部主任是本年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充分利用班、团、会活动时间及其它活动时间,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传授,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三、 全体教职工有义务关注学生横过马路的情形, 教育学生遵守交规,尽量避免学生在过马路时出现人身伤害。四、严禁学生骑摩托车上学,严禁师生在校园内骑车。五、学校实行封闭管理,禁止家长接送学生进入校园,禁止非本校师生员工随意进入校园。第六条 消防与水电安全管理一、消防管理制度1.认真做好火灾、火警的防范工作。对消防器材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保养。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及时整改。2.实验室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禁止无关人员随意操作。3.易燃场所要经常检查,对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报告,及时整改。4.对于玩忽职守,知情不报而造成事故,要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二、水、电管理制度1.不准随意玩弄电器设备,严禁乱接乱拉电源、电线和水管,如工作需要要接电、接水时,须得到学校有关领导批准,由水电工负责安装。2.各处、室严禁使用电炉、取暖器等电器,以保证用电安全。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3.各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