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活动中心安全管理制度为维护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秩序,加强青少年活动中心安全保卫工作,创造一个文明舒适、安全宽松的工作、学习与活动环境,特制定本制度。一、为了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安全责任到人,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活动中心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活动组管理员为成员。二、贯彻执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三、协调解决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化解各类矛盾,正确处理各种纠纷,做好日常“防盗、防火、防事故、防灾害”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和应急预案,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和整改,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四、学生进入活动中心活动,应严格遵守活动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爱护器材、设备。五、活动中心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管理,家长负责学生往返路上的安全工作,严禁学生在走廊嬉戏、踢球、打球、攀爬栏杆和窗口,上下楼梯靠右行,不追逐打闹,防止踩踏事故发生。六、教育学生不与社会不良分子来往,提高防范意识,与他人发生矛盾、纠纷时要及时报告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