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讲解了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的统计内容与指标,旨在建立规范化的统计体系,全面、及时掌握特别重大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要求所有统计对象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所需资料,并强调统计机构和人员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予以保密。统计范围涵盖了洪涝灾害、台风灾害、低温冷冻与雪灾、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啸灾害等多种类型的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包括灾区人员受灾、居民住宅用房损失、非住宅用房损失、农业损失、工业损失、服务业损失、基础设施损失、公共服务系统损失以及资源与环境损失。其中,经济损失仅指直接经济损失,不包含间
2、接经济损失或恢复重建费用,且按重置价格核算。此外,该制度详细规定了调查方法、灾害损失的统计报送、组织方式和数据采集、统计资料公布及数据共享、质量控制等内容,并附有多种报表格式,如经济损失统计汇总表、人员受灾情况统计表等,以确保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特别是在应急管理、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卫生健康、教育等领域工作的人员。它为这些部门提供了详细的统计指南,帮助他们准确评估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从而为国家和地方编制灾区恢复重建规划提供决策依据。此外,该制度也适用于参与救灾和重建工作的社会组织和企业,指导他们按照统一标准进行损失统计,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可靠性,进而提高整个社会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