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丹凤县第七小学建筑工地“110”墙体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1 月 10 日 17 时 40 分左右,新建丹凤县第七小学人防工程施工工地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事故造成 1 人当场死亡,1 人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60 余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县政府成立了丹凤县第七小学建筑工地“110”墙体坍塌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 。调查组组长由县应急局局长周冠军担任,调查组成员有县公安局、人社局、应急局、住建局、科教体局、龙驹街办,邀请县纪委监委、县总工会派员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实行组长负责制。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
2、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实地勘察、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询问事故相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聘请专家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分析鉴定并出据了鉴定报告(1 月 10 至 1 月 15 日) ,初步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形成了对涉事故单位、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涉事故建设项目情况新建丹凤县第七小学及人防工程项目位于丹凤县赵沟移民点西侧,占地 27.64 亩,其中建设地下人防工程 10500 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 8800 万元,事故发生点为地下人防工程附属设施南出口右侧砖台模处。该项目经县发改局批复实施(丹发改发2
3、02058 号) ,项目法人为丹凤县第二小学,法人代表:李文良(丹凤县第二小学校长) ;设计单位为北京中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为商洛市水电地质勘探队,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丹凤县骏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劳务承包单位为丹凤县瑞诚鑫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二) 涉事故单位的基本情况1.丹凤县瑞诚鑫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劳务方) 。成立时间:2018 年 7 月 30 日,为有限责任公司,长期。注册地:丹凤县龙驹寨街道办西凤社区白家塬 36 号,法人代表:丑楠,注册资本:200 万元,经营范围:住宅房屋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建筑劳务分包,公司现有长期职工
4、 15 人。系丹凤县骏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劳务承包公司,死亡人员焦福印、 康峰与该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为该公司长期普工。2.丹凤县骏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工方) 。成立时间:2016 年 6 月 7 日,为有限责任公司,长期。注册地:丹凤县环东路中段,法人代表:魏坤锋,注册资本:2000 万元,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市政道路工程建筑,管道工程建筑,园林绿化工程服务,管道和设备安装,建筑装饰。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陕JZ 安许证字2017100003,许可范围:建筑施工,发证机关: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效期至:2021 年 3 月 2 日。该公司目前在建项目 3 处,涉事故项目高峰期
5、约 300 名工人,事发时已完成该项目主体工程,总工程量已完成 90%进度。3.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监理方) 。成立时间:2007 年 1 月 16 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陕西西安市雁塔区吉祥路 135 号, 法人代表: 李妮, 注册资本: 50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含建设工程监理。发证机关:西安市雁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房屋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证书号:E161002050,有效期至:2023 年 2 月 6 日。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丙级监理资质,证号:陕人防建监资字第307141125036 号,发证机关: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该公司系涉事故项目监理方。二、事故发生
6、经过和应急救援处置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和现场紧急救援情况2021 年 1 月 10 日下午 17 时 40 分左右,新建丹凤县第七小学人防工程南出口右侧,劳务方杂工兼保洁人员焦福印、康峰正在用水泥粉刷施工墙体时,墙体出现倾斜并突然倒塌,墙体倒塌导致焦福印颅脑损伤休克性死亡,康峰重伤。事发现场当时安全帽掉落在一旁,该墙体紧邻该项目部北侧,项目部工作人员听到声响后,立即外出查看,发现以上两人被倒塌的墙体塌掩,劳务方负责人丑楠拨打了 120,施工方项目经理吴豪拨打了 110 报警,现场张涛和彭波波、吴豪、丑楠对焦福印、康峰进行简单抢救。120 和民警先后赶到现场后,医护人员现场宣布焦福印死亡,并对重伤者康峰进行急救措施后,张涛和彭波波、吴豪、丑楠将死者焦福印和重伤者康峰抬上救护车,送往医院后对康峰进行抢救。建设方项目部随即向县科教体局报告了事故发生情况,施工方派员到医院办理相关手续,配合对伤者的抢救。县科教体局接报后于当日下午 6 时许向县政府报告了事故发生情况,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博、副县长杨思飞带领县政府办、科教体局、住建局、应急局、公安局等部门立即赶赴现场,成立工作专班并迅速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