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同时"制度“三同时”制度是指凡是我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 程),技术改建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安全生产设施必须符合国家 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 生产设施主要是指安全技术方面的设施、职业卫生方面的设施、生产辅助性 设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 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是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本办法中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初步设计要经过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 门、卫生部门和工会的审査,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工程项目完成后,必须经过 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行政部门、卫生部门和工会的竣工检验;建设工程项目投产后,不得将安全设施闲置不用,生产设施必须和安全设施同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