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一)企业对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项目,必须做到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设施项目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或使用。(二)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筹建时,必须派出有关专业人员、安全监察、劳动保护、职业卫生与环境保护等人员,参加安全评价、可行性研究与审查设计方案,并参加施工检查和竣工验收。(三)安全技术部在项目施工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中,认真检查和监督。(四)竣工验收合格后,劳动保护、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试车、同时投入生产与使用。(五)在施工过程中,主体工程的进度、质量与安全工程要同时得到保证,资金投入也应同步进行。(六)对工程不符合投产条件,如果总经理同意投产,应承担由此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