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讲解了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该办法详细规定了从总则到具体工作程序、机构职责及人员要求等内容。总则部分明确了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在于依法处理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项,并规定环保举报热线应使用“12369”特服电话号码。办法强调了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确保举报事项依法受理并及时办理,同时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第二章中阐述了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需加强承担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机构建设,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明确其具体职责包括受理举报、转送交办、报告办理结果等。此外,还规定了环保举报热线工作人员应具备
2、的专业条件与素质要求。第三章详细描述了工作程序,从接听举报电话时的信息记录到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再到举报件的转送、交办及办结时限的规定,确保每一件举报都能得到妥善处理。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适用于全国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下属承担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机构。这些部门负责处理来自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关于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举报事项。该办法特别强调了对于通过拨打“12369”环保举报热线提出的问题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和高效处理的重要性,旨在建立一个快速响应、透明公开且高效的环保举报处理机制。这不仅有助于增强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沟通桥梁,也为解决环境问题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适用于所有可能涉及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举报处理的相关领域。 相关视频推荐河北省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办法(试行) 讲座(二) 164次播放河北省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办法(试行) 讲座(一) 143次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