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浓缩乳制品讲解了有关炼乳和食品工业用浓缩乳的详细规定。本标准代替了原有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炼乳,主要变化包括修改标准名称、范围、术语和定义,调整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和微生物限量等内容,并增加了食品工业用浓缩乳的相关指标和要求。具体来说,该标准对炼乳进行了分类,涵盖淡炼乳、加糖炼乳(甜炼乳)和调制炼乳等不同类型,每种类型的产品都有其特定的成分和特性描述。对于食品工业用浓缩乳,则明确规定仅以生牛(羊)乳为原料,经浓缩去除部分水分制成,用于食品工业原料。此外,文件还详细列出了各类产品的感官要求、理化指标以及微生物限量的具体内容和检验方法,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
2、也必须遵循相关规定,同时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需符合相应规范。最后,该标准强调了包装标识的重要性,要求炼乳应标注不能作为婴幼儿母乳代用品的警语,食品工业用浓缩乳则应在冷藏或冷冻条件下贮存运输,并标明热处理工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浓缩乳制品适用于炼乳生产企业和食品工业用户。对于炼乳生产企业而言,该标准提供了详细的生产指导和技术参数,确保产品在加工过程中符合各项食品安全标准。而对于食品工业用户来说,特别是那些将浓缩乳作为原材料的企业,如烘焙业、乳制品深加工企业等,此标准有助于选择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料,保障最终产品的安全性与品质。同时,该标准也为监管机构提供了明确的执法依据,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