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4中建三局集团中建三局集团(深圳深圳)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商务商务管理管理办法办法1总则总则1.1目的目的为进一步规范项目全过程商务管理工作,促进项目过程商务管理和项目对外结算工作水平提升,打造低成本竞争优势,提高项目价值创造能力,根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大商务管理实施方案、中建三局有限公司工程结算管理办法、中建三局有限公司项目成本管理办法、中建三局项目价值创造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中建三局有限公司商务中心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1.2思路思路建立项目全生命周期商务管理机制,倡导开工即结算的理念,以项目对外报送完工项目结算书为界限,分过程商务管理和对外结算管理两个阶段进行目
2、标责任管理,分别签订责任状,同步强化过程商务管控和项目最终结算工作成效。将传统工程结算奖分拆独立设立“过程商务管理创效基本奖”和“对外最终结算创效超额奖”,对项目价值创造有功的机关和项目大商务系统、大成本系统成员分别给予奖励。1.3范围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司属各级单位和项目部。1.4定义定义1.4.1过程商务管理过程商务管理在建项目的商务管理工作。1.4.1.1项目年度商务工作目标责任状项目年度商务工作目标责任状对在建项目,由分公司总经理与项目经理每年度签订的项目年度商务工作目标专项责任状,在责任状中明确项目全年度的核心商务工作内容,工作任务具体要求,绩效考核办法及奖罚细则,简称“项目年度商
3、务责任状”。1.4.1.2“过程商务管理创效基本奖过程商务管理创效基本奖”对项目部执行项目年度商务工作目标责任状的绩效成果进行考核,对节点责任目标到期的工作任务进行评价,依据评价结果兑现奖励。2/341.4.2对外结算管理对外结算管理完工项目的商务管理工作。1.4.2.1项目结算工作目标责任状项目结算工作目标责任状对待完工的项目,由分公司总经理与项目经理签订的项目竣工交付后需要达到的最终价值创造目标的整体责任状。在责任状需明确本项目的最终结算目标,包括结算定案时间节点要求,确保结算额、理想结算额、目标结算效益等。同时约定绩效考核办法及奖罚细则,简称“项目结算责任状”。1.4.2.2“对外最终结
4、算创效超额奖对外最终结算创效超额奖”对最终结算效益高于一次经营效益的项目,对超额效益部分按梯级累进方式计算总奖金。项目结算定案完成后,一次性奖励价值创造的贡献者。1.4.2.3工程结算工程结算发承包双方按承包合同约定对已完工程造价达成一致意见,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经济行为。本办法特指向业主办理的对外中间结算或对外最终结算。1.4.2.4中间结算中间结算在工程竣工验收(履约证书颁发)前,发承包双方对施工内容中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或成套施工图纸造价达成一致意见,并对该造价签订的书面协议。或发承包双方对施工合同内容进行重计量并对计量内容签订的总价协议(经业主签字或盖章的咨询报告、补充协议等
5、书面文件)。1.4.2.5最终结算最终结算承包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施工内容或工程中断施工承包方退场,发承包双方对全部已完工程的最终造价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协议(发包方签发最终支付证书,俗称结算定案表)。1.4.2.6确保结算利润率确保结算利润率指项目结算必须达到的最低对外确权利润率,需高于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中约定的项目部向公司上交的管理费率。1.4.2.7确保结算额确保结算额指项目结算必须达到的最低对外确权目标值。确保结算额的确定原则:确保结算额需高于项目实际成本与项目责任上缴金额之和。确保结算利润率为结算刚性目标,待对应实际成本完全确定后,将根据项目实3/34际成本与确保结算利润率对确保结
6、算额进行修正。1.4.2.8最终结算额最终结算额发承包双方书面确认的工程最终造价(发包方签发最终支付证书的金额,即结算定案表中业主确认的造价)。1.4.2.9自自营营最终结算额最终结算额总包合同中承包方自营施工内容经发承包双方书面确认的工程最终造价。1.4.2.10甲指最终结算额甲指最终结算额总包合同中由业主指定的分包单位负责施工的内容,经发包方、总承包方和指定分包方签字认可的工程最终造价。甲指分包工程特指由业主实质发包,由分包直接与业主进行结算,总包对分包没有成本或效益责任的连带义务,总包仅收取管理费的分包工程。1.4.2.11结算利润额结算利润额项目最终结算办理完毕后的收入减去实际成本的余额。1.4.2.12甲指结算利润甲指结算利润甲指施工内容的最终结算收入减去甲指施工内容成本后的余额。1.4.2.13结算利润率结算利润率结算利润率=结算利润额最终结算额100%。1.4.2.14竣工结算率竣工结算率本年度累计已完成的最终结算项目个数(本年度累计已完成的最终结算项目个数+截止本年度前累计已竣未结的项目个数)100%。1.4.2.15结算周期结算周期项目竣工之日至取得项目对外结算定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