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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闻县徐城街道红宅园路私人住宅楼建筑工地“7·19”高处坠落工亡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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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徐闻县徐城街道红宅园路私人住宅楼建筑工地“719”高处坠落工亡事故调查报告2020 年 7 月 19 日晚上 19 时 10 分左右,位于徐闻县徐城街道红宅园路 7 号私人住宅楼在施工前准备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工亡事故一宗,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86 万元。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刘和森立即拨打 120,大约在当晚 19 时 28 分 120 救护车赶到现场。在现场人员刘和森、张启明的协助下,将伤者李应友送往县人民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有关规定,徐闻县人民政府于2020年 8 月 3 日

2、批准成立徐闻县徐城街道红宅园路 7 号李孟坤住宅楼建筑工地“719”高处坠落工亡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县安委办主任、应急管理局局长王赤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副主任黄捷、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叶奕向、县纪委监委正科监察员许明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城综局、县总工会、县公安局、徐城街道办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人员伤亡、事故原因及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分析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

3、教训,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以及事故防范和隐患整改措施的建议。一、事故有关情况(一)事故有关单位及人员基本情况1.李孟坤基本情况李孟坤,男,徐闻县徐城镇人,家庭住址:徐闻县徐城镇徐海路 76 号。徐闻县徐城街道红宅园路 7 号私人住宅楼的总承建人。李孟坤先后与林龙龙签订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与林炳炎、梁东等 28 人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共 28 份;与邹田贵签订工程承包合同。2、邹田贵施工队基本情况邹田贵施工队为临时建筑施工队,未取得相关建筑施工资质,邹田贵系该施工队负责人,吴川市黄坡镇顿谷村人。2019 年 9 月 14 日邹田贵与李孟坤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承包徐闻县徐城街道

4、红宅园路 7 号私人住宅楼的 6 楼至 9 楼的工程。(二)事故建筑物基本情况事故建筑物是徐闻县徐城街道红宅园路 7 号私人住宅楼,占地面积约 464 平方米,计划建设 9 层楼房。2017 年 5 月开始建设施工,目前仍未按规定办理规划报建相关手续。事故发生时该住宅楼已建至 9 层楼面,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施工。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处置及善后处理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2020 年 7 月 19 日,邹田贵委托刘和森联系李应友准备在第二天捣制九层楼面的电梯房及通道工程。当天下午 18时 50 分左右,施工人员李应友及工友张启明利用铲车从另一处工地拉来搅拌机和柱

5、子机,准备将柱子机搬到九层楼面,第二天施工用。当时李应友及工友张启明等 2 人利用的升降机将柱子机升到九楼。张启明先从楼梯上九楼,李应友也随后上九楼帮忙搬柱子机,这时两人各自背对背干活。大约 5、6 分钟后,二楼有人大声叫:“有人从楼上的采光通风口坠到二楼”,在一楼的现场人员听到叫声后,马上走上二楼,发现施工人员李应友倒在二楼的采光通风道里,身上多处受伤。(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拨打 120 电话,大约在当晚19 时 28 分 120 救护车赶到现场。在现场人员刘和森、张启明的协助下将伤者李应友送往县人民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次日上午 9 时 54 分,徐闻县应急管理

6、局接到城北派出所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县住建局、徐城街道办等部门人员到事故现场,对事故发生过程进行初步了解,并将事故情况上报市应急管理部门及徐闻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三)事故善后处理情况事故发生后,徐城街道办立即组织人员妥善安置受伤者家属,耐心细致地做好安抚和疏导工作,县应急局组织县住建局、城综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事故善后赔偿调解工作。通过各相关部门的多次组织调解,善后赔偿调解已达成协议,由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总承包工头李孟坤、包工头邹田贵等二人给死者家属一次性支付赔偿金人民币捌拾陆万元。(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能及时处置,在第一时间拨打 120,将受伤人员送往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但未按规定时限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县应急管理部门接报后能及时参与、指导事故的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并组织开展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调查工作,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三、事故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一)事故人员伤亡情况事故造成 1 人死亡。1、死者情况:李应友,男,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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