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讲解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北京市关于企业建设项目劳动安全“三同时”审查工作程序的规定,制定了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生产性建设项目的管理制度。该制度强调,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即“三同时”。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同时考虑劳动安全保护措施。企业需对落实“三同时”规定负全面责任,具体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时说明可能存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对劳动安全卫生做出论证或评价,初步设计审查前提交相关文件和图纸,以及建设项目竣工后填报验收表。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审定的劳动安全设施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施工,任何设计方案变更需经上级单位同意。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产使用。企业应根据相关部门的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模板)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生产性建设项目的企事业单位。这些单位在进行项目建设时,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管理规定,确保劳动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和投产使用,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