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衢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衢江区岭洋乡里芭蕉回填施工工地“1030”物体打击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2022 年 10 月 30 日 8 时 20 分左右,位于衢江区岭洋乡芭蕉村的里芭蕉回填施工工地发生一起货运索道运货箱倒滑的物体打击生产安全事故,事故造成 1 人死亡,1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 119.03 万元。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 号)和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区应急管理局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批复(衢江区政发201934 号),2022 年 10 月 31 日,区应急管理局会同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区总工会、区纪委监委、区住建局、区
2、资规局等单位,并邀请区检察院派员参加,共同组成衢江区岭洋乡里芭蕉回填施工工地“1030”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类型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2022 年 12 月 25 日,事故调查报告经事故调查组讨论通过。2023 年 1 月 10 日,事故调查报告经县政府批复后,送达相关单位及人员,并按规定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3、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 号)的有关规定,2023 年 3 月 8日至 3 月 10 日,区安委办牵头组织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成立评估小组,对衢江区岭洋乡里芭蕉回填施工工地“1030”物体打击事故进行评估。评估小组通过资料审查、座谈询问、查阅文件等方式,对该起事故进行全面复盘,并形成评估意见。二、事故责任单位、人员处理建议及整改要求(一)事故责任单位、人员处理建议(一)事故责任单位、人员处理建议1.1.根据区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
4、报告,建议衢江区应急管理根据区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建议衢江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对严某民予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对严某民予以处理。以处理。2.2.根据区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建议衢江区应急管理根据区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建议衢江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对衢州云恒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对衢州云恒矿业有限公司予以处理。矿业有限公司予以处理。3.3.根据区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建议衢江区应急管理根据区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建议衢江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对邱某予以局依据中华
5、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对邱某予以处理。处理。4.4.根据区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建设行业主管部根据区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对浙江常腾建设有限公司进一步调查处理。门依据相关规定对浙江常腾建设有限公司进一步调查处理。5.5.根据区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鉴于黄某年在事故中根据区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鉴于黄某年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追究其相关责任。死亡,建议不追究其相关责任。6.6.根据区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鉴于严某明在事故中根据区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鉴于严某明在事故中重伤,建议不追究其相关责任。重伤,建议不追究其相关责任。(二)整改要求(二)
6、整改要求一是衢州云恒矿业有限公司作为回填工程的业主单位,要深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措施能够落实到各外包工程(项目)上,同时应加强对各外包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将外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中,排除事故隐患,坚决防范事故发生。二是严某民作为专门从事索道运输的从业人员,要加大在安全生产设施、设备上的投入,积极使用安全性能更高的技术、设备,加强自身及雇佣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意识,坚决杜绝各类经验主义做法,做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三是货运索道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应强化各利用索道进行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和指导货运索道的建设、使用单位落实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鼓励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安全性能更高的新技术、新工艺,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四是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三管三必须”原则,对建设行业中普遍存在的分包、挂靠情况进行深入排查,加强对从业单位的日常监管,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违规分包、转包、挂靠现象。二、责任单位、人员处理情况经核查,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对事故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