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评价档案管理规范DB21T4337-2025讲解了安全评价档案管理的系统性要求与标准化操作流程,涵盖了从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到具体档案类别管理的各个方面。安全评价档案管理规范DB21T4337-2025描述了安全评价机构在开展技术服务过程中必须建立的基础档案、法定安全评价项目档案、从业人员技术档案以及仪器设备档案的具体内容和管理标准。文件明确了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与可溯源性,并要求安全评价机构设立专门档案室,配备必要的保管设施,满足防火、防潮、防盗等物理保护条件。规范对纸质与电子档案并存情况下的管理作出规定,强调两者信息一致性,且以纸质档案为优先依据。对于不同类型的档
2、案,安全评价档案管理规范DB21T4337-2025分别提出了归档范围、整理方式和编号规则,尤其对“一项目一档案”的法定安全评价项目提出了详细的材料清单,涵盖从任务下达、风险分析、现场记录、报告审核、专家评审意见到最终报备稿的全过程资料。同时,文件明确了专(兼)职档案管理员职责及机构在变更或终止时的档案处置义务。附录部分提供了归档目录式样和具体的保存期限表,增强了规范的操作性和执行力。该标准还引用了多项国家和行业标准,确保与现行法规体系协调统一,提升了安全评价档案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安全评价档案管理规范DB21T4337-2025适用于辽宁省辖区内依法取得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用于指导其在日常运营和技术服务中对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与利用。该规范主要面向从事法定安全评价业务的技术服务机构,适用于基础管理档案、评价项目全过程档案、从业人员个人技术档案以及检测仪器设备档案的管理工作。同时,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在对安全评价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资质审查和档案抽查时,可将本规范作为重要参考依据。此外,涉及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相关企业、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职业健康与环境安全咨询单位也可参照执行。本规范亦可供档案管理部门、标准化研究机构及高等院校在安全工程、档案管理等领域开展研究与教学时使用,具有较强的行业针对性和实践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