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遗工坊建设规范DB21T4358-2025讲解了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工坊的标准建设与管理要求,内容涵盖工坊的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定义、基本要求、创建条件、运营规范及动态调整机制。该标准定义了非遗工坊为依托非遗项目或传统手工艺、促进保护传承与就业的实体,并详细阐述非遗代表性项目门类、传统手工艺及代表性传承人的内涵。基本要求强调了非遗工坊以技艺保护为前提,注重文化传承、创新发展、创业带动和就业促进,并遵守法律法规与知识产权保护。创建要求包括工坊依托项目需至少涉及县级及以上非遗项目或区域特色手工艺,且配备代表性传承人;牵头单位需稳定运营、信誉良好,负责人无犯罪记录;场地建设应注重生态保护、资源利用
2、和安全卫生,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配备生产加工、培训展示设施,并符合相关建筑、环境与导向标准。运营规范涉及管理制度公示、用工管理、产品与非遗项目关联性、销售渠道及技艺传承活动。整体上,该标准为确保非遗工坊在保护文化遗产的同时推动经济社会效益提供了系统性指导。 非遗工坊建设规范DB21T4358-2025适用于辽宁省内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相关组织、企业、合作社及个体经营者,特别是涉及非遗工坊创建和运营的实体。这包括文化企业、手工艺作坊、合作社团体以及各级政府文化和旅游部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乡村振兴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标准适用于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等重点非遗领域的工坊项目,旨在规范其生产活动、管理流程和传承实践,提升非遗保护效果,促进就业增收和乡村振兴。适用人员需具备一定的非遗背景或管理经验,以确保标准的有效实施和对文化传承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