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安全行为责任追究制度讲解了权台煤矿对于员工不安全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旨在通过分析原因、追究责任、吸取教训、警示他人的措施来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该制度适用于权台煤矿各单位及其在册员工,具体包括成立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及其下设办公室,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领导小组由党政主管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生产副矿长、经营副矿长、安监副处长任副组长,各专业副总及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负责依照本制度的程序和权限进行责任追究。安监科负责记录和分析不安全行为,对需要追究的不安全行为按程序追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责任追究的原则包括实事求是、按章办事、责任和过错相符。制度还详细列出了不同类型的不安全行为(如死亡事故、重伤事故、非伤亡事故)的具体行政责任追究措施,以及调查报告的归档保存和受处罚人员的申诉途径。员工不安全行为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权台煤矿的所有单位及其在册员工,特别适用于煤矿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组织人事、纪检监察、企业管理和财务等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该制度旨在通过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减少不安全行为的发生,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