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内部监督与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内部监督与检查制度一、必须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工作态度严谨,热心为驾驶员服务,对所有营运车辆每月必须检查一次并登记造册,要求必须有安全员和驾驶人员的签字。二、企业安全检查车辆包括以下项目:1.检查灯光、转向、制动、传动、轮胎、雨刷、玻璃、悬挂等项目,重点关键部位不放过,不能漏查或随意降低检查技术标准。2.检查车上的安全附属设施,如灭火器、三角木、冬季车上的防滑链、防滑沙等,是否齐全,尤其是灭火器,损坏或过期的必须一一更换。3.检查司属车辆“五证一牌两单”等手续是否齐全有效,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以及与所驾车辆
2、是否对应。检查上级部门临检制度的执行情况。4.检查车容、车貌,要求玻璃明亮、干净,张贴的标语符合标准及要求,座套、头套干净无破损,漆皮无脱落。5.坚持上路检查,及时纠正超速、超员、超载、强超、强会、客货混装,酒后驾车等违章行为,检查驾驶员是否经公司考核并备案。三、如在检查中发现机械故障要坚决予以停运,对于出现的问题能当场排除的立即排除,不能当场排除立即送修理厂修复。四、要经常性、规范性的对车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技术检查,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坚决不准营运,严禁开“带病车”、“凑合车”上路行驶。机务处也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五、安全检查员要做好日常和定期检查的记录,责任明确,有据可查。六、各车队司机、押运员员也要做好对车辆日常的检查工作,要求在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要认真例行检查,尽可能的消除事故隐患。七、安全员要做好检查记录工作,将每月的安全检查登记表都要整理成册,以备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