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内部评价机制安全生产内部评价机制本机制的制定旨在实现本公司安全生产内部评价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科学管理,持续发展。”的方针,科学地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予以客观评价,查找、分析和预测生产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危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以实现最低事故率,达到效益最大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一、评价内容企业安全生产内部评价采用百分制评分表的形式,评价内容主要为企业在日常生产运营过程中所应该达到的各项指标和安全生产标准。二、评价方法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
2、内部评价工作,具体工作由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内部评价工作可以和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同时进行。2、公司将针对企业安全生产内部评价指定安全生产内部评价评分表,各项指标满分为 100分,各项评价的实得分为相应各子项评分实得分之和。3、各评分项实得分不采用负值,扣减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评分项目应得分分值。三、评价等级企业安全生产内部评价结果应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各项指标评分八十分以上为合格,六十分至八十分为基本合格,六十分以下为不合格。评价等级严格按照内部评价评分表所实得的分数划分。四、奖惩但凡在企业内部评价中被评为不合格的科室及车队,公司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予以相应的惩罚。五、附则1、本评价机制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2、附表 1:安全生产管理内部评价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