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因工伤亡的主客观要件讲解了因工伤亡的主客观要件及其在现代经济体制下的复杂性。文章指出,在经济体制改革前,工伤的成因相对简单,但随着多种经济形式和用工形式的出现,因工伤亡的情况变得日益复杂。为保护劳动法律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整体利益,文章强调了对因工伤亡主客观要件的探讨分析的重要性。因工伤亡的主观要件主要包括:伤亡者没有预见到伤亡结果的必然性和可能性,或者虽然预见到但采取了合理措施防止伤亡发生。如果劳动者故意或过于自信地从事危险行为,导致自身伤亡,应自行承担责任。对于危险性较大的特殊工种,劳动者在执行正常工作时发生的安全事故,其主观条件与责任归属密切相关,属无责任或少部分责任的,一般应认定为因工伤亡;属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不应认定为因工伤亡。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冒险作业,无论劳动者是否自愿,所发生的伤亡事故均应视为因工伤亡,且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谈因工伤亡的主客观要件适用于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中的劳动者及用人单位。特别是对于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法律工作者以及工会组织成员,本文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帮助他们在处理因工伤亡事件时更加科学合理,有效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