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讲解了在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中,必须确保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该制度详细规定了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例确认到竣工验收六个阶段的规范管理要求。特别是在可行性研究论证阶段,必须进行安全论证;设计单位在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时,需编制安全专篇;施工单位须按审查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竣工验收时,不符合安全规程和国家标准的项目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此外,还强调了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管理,以及设计人员在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的重要性。对于采
2、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情况,必须有鉴定报告,并满足安全条件要求。在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参与评审。对于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步引进相应的安全设施和技术。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项目竣工验收时,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必须参与,确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达到设计要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制造业、化工行业、建筑行业等高风险行业。该制度不仅为项目建设提供了系统的安全管理指导,还确保了项目从设计到投产的全过程中,安全设施的有效实施和运行,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