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工程审批制度讲解了不同类型的测量工程所需的设计审批流程。对于地面三、四等控制网改造和地形图航测,必须编制设计并经集团公司审查后,再报上级机关审批。地面小三角网、一、二级导线、地形图补测、井下主要贯通工程(如两井间贯通、井筒贯通及导线长在1500米以上、贯距在300米以上的岩石巷道贯通)、岩移观测站等测量工程,由各单位编制设计,经矿审查后,报集团公司审批。井下导线长在1500米以下、贯距不足300米的岩石巷道贯通的测量设计,则由各矿自行审批,并报集团公司备案。涉及“三下”开采的地表变形预计和煤柱留设的设计,需经各矿审查后,报集团公司审批。所有工程完成后,必须及时提交成果资料、图纸和技术总结。测量工程审批制度适用于煤炭行业的矿山企业,特别是从事地面和井下测量工作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该制度为这些人员提供了明确的审批流程和要求,确保测量工程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同时也为监管部门提供了监督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