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工程审批制度讲解了煤矿企业在进行防治水工程时需遵循的一系列审批流程。该制度规定,重点防治水规划及年度防治水计划应报集团公司审批。对于重点防治水工程设计,也需报集团公司审批,而施工设计则由矿自行审批。若在水体下提高开采上限或采用特殊采煤方法(如阶段性开采),在采区准备回采前必须提报水文地质资料及防治水措施,并由矿组织审查后报集团公司审批。此外,采区的探放水设计由矿组织审批,若涉及阶采性和区域性探放水设计,则需由矿组织审查并报集团公司审批。防治水工程审批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及其下属矿山单位,特别是涉及水体下开采、提高开采上限或采用特殊采煤方法的矿山。该制度为相关企业和单位提供了明确的审批流程,确保防治水工程的安全性和合规性,适用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工程师及相关审批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