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索赔制度日前,整个国内建筑业处于买方市场,正规通过法律途径索赔的案例并不多见,但作为工程变更等原因出现的签证导致投资增加的事例都很普遍,因此为控制投资,同时保护承包商的合理权益,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在合同补充条款中尽量明确涉及索赔的内容是很有必要的。(一) 、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1. 工程条款变更承包商只负有完成合同约定工程任务的义务,对于合同之外的工程任务,承包商有权拒绝。如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坚持要求承包商完成非合同约定的工程任务时,承包商有权要求业主签订补充协议,并提出索赔。为了避免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以此“坐地讲价”,同时理顺现场管理,建议在合同中补充:“在红线范围内,业主提出的工程变更或工
2、程增加要求,承包商必须接,结算以签证工程量及有关定额为依据。”2. 现场条件的变更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或遇到与原设计、施工图纸或说明书所示的自然条件有重大异常,并给施工增加难度或增加费用时,有权向业主要求赔偿。3. 工程因故暂停承包商因执行非自身责任所引起的业主命令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而暂停工程作业时,受到损失或造成额外支出,以及工地上应付出的经常开支、薪水、设备折旧费、维修保养等项费用,有权向业主提出索赔。4. 工程数量条款的变更工程施工及竣工时,合同实际结算的工程量及合同总价,与报价时的估计数量和总价往往不符,若实际工程数量增加过大,承包商有权利要求调价。5. 检查验收条件的变更凡是合同
3、文件中已有规定的试验,经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指示另外要求增加检测,而检测结果又表明工艺质量或材料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时,承包商有权要求业主承担此项试验费用。6. 业主提供的设备材料延误依据合同约定,由业主负责提供的设备、材料和机具等,未能按照工程进度及时交付的,以及提供的设备、材料等规格不符或有缺陷而不宜使用的,承包商有权向业主索赔。(二) 、业主向承包商索赔1. 由于承包商的责任引起的工期拖延。承包商由于自身的原因而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则业主有权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拖延期予以罚款。2. 施工缺陷承包商施工不当造成工程有缺陷时,业主有权对由此而引起的损失提出索赔要求。索赔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即工期索赔和价格索赔,加强现场的签证管理,严格签证程序,赋予有关人员适当余额的签证权是控制索赔依据的一个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