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从业人员应掌握法规要点煤矿井下从业人员应掌握法规要点-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发 5050 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的通知为减少煤矿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国务院安委会以安委办函201382 号文件的形式,下发了“50 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方案”。攻坚战时间从 2013 年 11 月至 2015 年底,在 2 年时间内完成。攻坚战目标是通过各方努力,使 50 个重点县煤矿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到 2015 年底 50 个重点县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比前五年(2008-2012 年)平均死亡人数下降 50%以上。制定了安全宣讲培训、安全生产大检查、关闭淘汰小煤矿、严格准入、治理水害、信息化平台建设、机械化升级改造、劳动用工管理、打击无证非法开采等九项攻坚战任务。通知要求,生产煤矿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0 个重点县域内煤矿招工,统一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用工备案,统一参加社会保险,统一依法使用劳务派遣工;县域内建立并执行煤矿工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