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我矿安全目标为:实现全矿全年无死亡、无重伤、轻伤不得超过 6人次。2、为实现以上安全目标,矿分每季度为一个安全阶段目标,每季度消灭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非人身事故,轻伤不超过 1 人次。3、凡实现矿季度安全目标和全年安全目标,矿将根据每个职工对安全工作的贡献大小给予一次性 50 元以上的奖励。4、若突破以上安全目标,矿将严肃追查处理,对相关责任者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重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追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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