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井运输管理规定矿井运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 1 条运输线路的责任范围原则上按以下规定划分:一、主要运输线路(指由运输队负责使用、维护和管理的)包括:井底车场、主要运输大巷和石门、主要绞车道、地面运矸干线。二、一般运输线路包括:除主要运输线路以外的运输轨道线路。采煤面两道及掘进施工巷道的轨道由各区队自行使用、维护和管理。三、所有工作区域(包括运输设备、设施、安全保护装置)必须明确责任范围,落实责任单位,不准存在“三不管”地段和责任盲区。第 2 条矿井轨道运输实施细则一、做到“三同时”,即:设计部门在进行巷道设计时,必须同时考虑轨道、道岔的铺设以及小绞车的安装问题并经各业务管理部门会审。运输斜巷
2、设计时,必须同时设计相应的挡车装置。二、在进行采掘巷道工程质量验收时,必须同时把轨道质量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确保施工一次到位,避免重复劳动和浪费材料。三、主要运输巷道的轨道由运输队负责使用、维护和管理,各采掘及辅助生产单位的轨道由各区队自行维护和管理。第 3 条各采掘及辅助生产单位机电副队长分管轨道运输工作,业务上受运输队领导。第 4 条运输技术管理一、建立运输管理资料室,健全各种基础技术管理资料,实行微机管理。有完整的绞车、电车、平(斜)巷人车、矿车的管、用、修台帐和设备技术档案;电机车制动距离试验和年审报告、斜巷人车试验、连接装置静拉力试验、钢丝绳的原始资料和试验记录、斜巷跑车防护装置试
3、验等。二、对设备、设施实行图牌板管理。帐、卡、物、牌板四对口。三、健立健全运输各工种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运输规章制度。各项工程施工技术措施齐全完整。四、制定运输年度各工种培训计划,建立职工个人培训档案。对操作各种运输设备、设施的专职或兼职电车司机、绞车司机、把钩工、信号工等工种,都必须经过培训且每年要考核一次,考试合格,方能持证上岗。严禁无证顶岗。第 5 条掘进工作面采用轨道运输时,其掘进作业规程必须包括以下内容,并经运输部门会签:一、挡车设施安装位置和形式;二、小绞车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车房规格、提升车数、钢丝绳选择验算;三、临时车场断面图,信号室位置及规格要求;四、人行台
4、阶;五、小电车牵引车数;六、导向轮固定与检查维修规定;七、行车不行人制度等;八、轨道中心线。第二章平巷运输第 6 条轨道运输平巷的净断面、人行道宽度和安全间隙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不符合规定的要制定规划或措施限期整改。主要运输大巷,若水沟设计在人行道侧,盖板必须齐全、稳固。管线、电缆按标准敷设。人行道上禁止堆放物料,无浮矸杂物。第 7 条主要运输大巷、车场的轨道达到优良品,其它达到合格品。第 8 条主要运输大巷要设置巷标、里程标,弯道和道岔处应设参数牌板,弯道、道岔、风门、巷道口及硐室口等处均应设置警标以提醒司机注意。第 9 条大巷施工在巷道内施工作业时,在施工地点两端 60m 处设警示信
5、号,以示机车停运或慢行,机车运行时要发出信号,并通知井下运输调度员。严禁在施工警戒区内会车。第 10 条阻车器的安装与使用一、副井上下口车场与操车机连接处及出车道与车场连接处必须安设防止调车车辆误入井口作业区的阻车器。二、在各车场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车场或区段的阻车器。三、在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接的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四、井上下翻车机人口处必须安设阻车器。五、阻车器的开启和关闭,应采用距轨道外侧安全距离不小于 300mm 的踩板式或具有自动复位功能的拉杆进行控制。第 11 条人力推车一、一个人只准推一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时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
6、 5时,不得小于 10m;坡度大于 5时,不得小于 30m;坡度大于 7时,禁止人力推车。二、在夜间或在井下,推车人必须备有矿灯,在照明不足的区段,应将矿灯挂在矿车行进方向的前端。三、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都必须及时发出警号。四、严禁放飞车。五、在机械运输巷道推车时,要先取得运输调度人员的同意。严禁同一区段机动车辆与人力车同时行驶。第 12 条电机车运输一、机车安全设施行驶 3 台以上机车时,使用带有电气必须的信号装置,使用 5 台及其以上电机车运输时应使用“信、集、闭”系统。矿用防爆特殊型电机车必须设置车载试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及断电保护装置。弯道、井底车场和其它人员密集的地点(包括顶车作业区)要使用预报警信号装置(同时发出声光),关键部位的道岔使用道岔指示器。道岔位置安装统一制作的道岔标识牌单独电机车和列车组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机车必须保证有足够的照距,对达不到标准的照明灯具必须尽快更换。井下正常使用的电机车严禁关闭照明。机车要有坚固的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