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虎门镇“10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8 年 10 月 09 日 01 时 30 分许,在京港澳高速公路南行 2225 公里+500米(东莞市虎门镇)路段,发生一宗小型面包车与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重型集装箱半挂车)相撞,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60 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18 年 10 月 10 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事故调查组,由虎门镇副镇长陈浩华任组长,虎门镇安全监管分局局长陈全志任常务副组长,虎门镇监察室、太平高速公路大队、虎门镇公安分局、虎门镇交通分局
2、、虎门镇安全监管分局、虎门镇总工会、深圳市人民政府等多个部门派员组成。事故深度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 基本情况(一)肇事车辆情况1、 粤 BZ8L22 号小型面包车, 品牌型号: 长安牌 SC6443KA, 车辆识别代码:LS4ASB3R0CG156525,发动机号:DTHA010346,
3、车辆所有人:深圳市星坤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三上下围工业区 B5 栋;使用性质:非营运。事故发生时该车从广州前往深圳方向行驶至京港澳高速公路南行 2225 公里+500 米(东莞市虎门镇)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该车交通强制险投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交通强制险保险单号:PDZA201744030000444327;保险期间:2017 年 12 月 27日至 2018 年 12 月 27 日,商业险投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商业险保险单号:PDAA201744030000440321。保险期间:2017年 12 月 28 日至 20
4、18 年 10 月 27 日,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司机)保险金额为伍万元整,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乘客)保险金额为壹万元/座,第三者责任保险金额为壹佰万元整。经查,粤 BZ8L22 号小型面包车在此事故前并无发生交通事故记录,2018年 1 月 16 日至 2018 年 10 月 09 日,有 2 次违法记录(违法记录已处理) 。粤 BZ8L22 号小型面包车注册日期: 2012 年 12 月 06 日; 检验有效期至 2018年 12 月 31 日。2、 粤 BM9230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 品牌型号: 斯达-斯太尔牌 ZZ4181M3611C,车辆识别代号:LZZACCMD9AC126660,发
5、动机号:100817037817,车辆所有人:深圳市金鑫达物流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北四街与明珠大道交汇处和亨中心广场 1 栋 A1808,使用性质:货运。粤 BGM64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品牌型号:大力士牌 FTW9352TJZG,车辆识别代号:LA92JNS78C0LTW148,车辆所有人:深圳市金鑫达物流有限公司,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北四街与明珠大道交汇处和亨中心广场1栋A1808,使用性质:货运。经调查,粤 BM9230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于 2011 年 07 月27 日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核发机关: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道路运输证号:粤交运营深字 0
6、01783891。粤 BGM64 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于 2013 年 03 月 29 日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核发机关: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道路运输证号:粤交运营深字002095941。该车投保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交通强制保险单号:PDZA201844030000259170,保险期间:2018 年 07 月16 日至 2019 年 07 月 15 日,商业保险单号:PDAA201844030000278649,保险期间:2018 年 07 月 29 日至 2019 年 01 月 28 日,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司机)保险金额为肆拾万元整,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乘客)保险金额为拾万元/座,第三者责任保险金额为壹佰万元整。经查,粤 BM9230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在此事故前并无发生交通事故记录,2015 年 12 月 27 日至 2018 年 10 月 09 日,有 8 次违法记录(违法记录已处理) 。粤 BM9230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注册日期:2011 年 07 月 19 日,检验有效期至 2019 年 07 月 31 日;粤 BGM64 挂号重型集装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