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安镇“123”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8 年 1 月 23 日 18 时 45 分,在东莞市长安镇振安路乌沙大润发红绿灯路口发生一起一辆超载重型自卸货车与一名行人碰撞的交通事故,造成行人受伤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 63 万元。为进一步查明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以长安镇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为组长,长安镇监察室、安监分局、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分局、人力资源分局、交警大队、社保分局、总工会有关人员参加的长安镇“123”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
2、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对有关单位、人员提出了处理建议,提出了事故相关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肇事车辆情况1粤 BEH101 号重型自卸货车,品牌型号:红岩牌 CQ3316HTVG306L,车辆识别代码:LZFF31R66GD560880,注册日期:2016 年 12 月 05 日,检验有效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所有人:深圳市兴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使用性质:货运。2.车辆购有中国人
3、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道路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投保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车辆购有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投保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限额为 150 万元,有效期至 2018 年 12 月 2 日。3.粤 BEH101 号重型自卸货车核定载人数为 2 人,核定载质量为 16020kg,总质量为 31000kg, 整备质量为 14850kg。 事故后经过磅该车总重为 60040kg,实际载货质量为 45190kg,超载 182.1%。4.交警部门委托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对粤 BEH101 号重型自卸货车
4、进行检验,得到如下意见:粤 BEH101 号重型自卸货车的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功能有效,灯光系统不符合 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5.截至 2018 年 3 月 12 日, 粤 BEH101 号牌重型自卸货车近两年共有 3 条非现场违法信息记录、12 条现场违法信息记录,已接受交通违法处理 14 次,年审至 2018-12-31,有 1 条事故记录,机动车状态为违法未处理。6.无拼装、改装嫌疑。(二)肇事驾驶人情况粤 BEH101 号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林玮达,男,汉族,39 岁,1978 年 8月 5 日出生,广西玉林市人,现居住在深圳市公明楼村楼明路 5 号。2
5、017 年 8 月入职深圳市兴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名司机,持 B1B2E型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为 2002 年 6 月 25 日,有效期至 2021 年 6月 25 日。2014 年 6 月 16 日取得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有效期限为 2020 年 6 月 15 日。符合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条件。2016 年至今共有 7 条违法信息记录,已接受罚款 7 次,无道路交通事故记录。经交警部门抽取林玮达的血液送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为0mg/100ml,未酒后驾驶。(三)涉事单位情况1.车辆所属单位:深圳市兴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邦公司”) ,统一社会代
6、码:914403003598239352,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大田洋工业区华美路华美产业园华美大厦 705,法定代表人:陈武章, 成立日期:2016 年 01 月 08 日。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取得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粤交运管许可深字 440300173711 号)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有效期至 2020 年 6 月 23 日。兴邦公司委托深圳市金雅迅科技有限公司安装所属车辆的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上线情况正常。2.货物所属单位:深圳市华成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成达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820183896,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石场路 17 号 8 楼,法定代表人:安高建,成立日期:2008 年 11 月 28 日。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取得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粤交运管许可深字 440300057822 号)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有效期至 2018 年 9 月 11 日。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