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滁州市龙蟠河公园三期项目建设工地“2021.7.14”触电事故调查报告近日,滁州市龙蟠河公园三期项目建设工地“2021.7.14”触电事故调查报告已经市政府批复同意,现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如下:2021 年 7 月 14 日 10 时 51 分,在滁州市龙蟠河公园三期项目建设工地,发生一起触电事故,导致 1 名工人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号)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32 号)第 18 条、第 19 条规定,滁州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成立由市应急管理局为组长单位,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住建局为成员单位组成的滁州市龙蟠河公园三期
2、项目建设工地“2021.7.14”触电事故调查组(下设综合组、技术组、管理组、应急处置评估组),并邀请市监委派员参加(签名名单附后)。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在有关部门、单位的积极配合下,通过实地勘察、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处理建议,形成了滁州市龙蟠河公园三期项目建设工地“2021.7.14”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及 应急处置评估报告、技术报告、管理报告。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工程概况及招投标情况1.工程概况龙蟠河公园三期项目由滁州市发改
3、委以滁发改审批(2020)229 号文件批准立项。该建设项目东起津浦铁路,西至阳明路,基地长约 1655 米,宽 50-270 米不等,工程占地总面积约 25.2 万平方米,其中园林景观占地 20 万平方米,水域面积 5 万平方米。项目南侧基本为商业住宅用地,北侧依据规划要求新建道路。本次设计施工内容:园林景观、水利防洪排涝设施、附属构建筑物、夜景照明、弱电系统等,包括管理用房和 1 号、2 号公厕(建筑面积 2038 平方米)。2.招投标情况(1)2020 年 11 月 26 日,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对龙蟠河公园三期项目公开招投标;2020 年 12 月 22 日,该项目开标,江苏凯进生
4、态环境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和安徽水木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中标价格为捌仟伍佰叁拾柒万零玖佰伍拾柒元陆角壹分(¥:85370957.61 元),中标工期自 2021 年 01 月 23 日至 2022 年 06 月 17 日,为 510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2021 年 2 月 6 日,江苏凯进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和安徽水木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协议书规定:“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江苏凯进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工作,负责物资采购、工程
5、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安徽水木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协办、协调工作,除园林绿化施工工程量外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作”。2021 年 2 月 20 日,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和江苏凯进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安徽水木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三方签订了龙 蟠 河 公 园 三 期 项 目 园 林 绿 化 工 程 施 工 合 同(GF-2020-2605)。2021 年 3 月,经项目部施工员介绍,龙蟠河公园三期项目部将龙蟠河公园三期项目 1 号、2 号两个公厕和管理用房建设工程,分包给自然人刘某强(男,湖南省新邵县某某乡某某村 X 组 XX 号,身份证
6、号码:4305221987XXXXXXXX),随后,刘某强和合伙人刘某东从当地找来段某才、王某根等人到工地帮其干活。7 月 4 日,因存在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等问题,龙蟠河公园三期项目部责令其退场。之后,刘某强就组织工人收集材料、清理现场,准备退场。(2)2020 年 11 月 26 日,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对龙蟠河公园三期项目监理(二次)公开招投标。2021 年 01 月27 日,该项目开标,由江苏开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中标。2021 年 02 月 02 日,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价格为国家发展改革委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 号)规定的价格标准的 48.2%,中标工期(供货期)中标工期自 2021 年 02 月 03日至 2022 年 06 月 28 日,为 510 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2021 年 02 月 06 日,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和江苏开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签订了龙蟠河公园三期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GF-2012-0202)。(二)事故相关单位和个人情况1.建设管理单位(1)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