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顺义区牛栏山镇 6001 商业用地项目工地“524”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5 月 24 日凌晨 3 时许,在顺义区牛栏山镇 SY00-0017-6001 等地块B1 商业用地、R2 二类居住用地、F1 住宅混合公建用地项目(综合商业楼)(以下简称顺义区牛栏山镇 6001 商业用地项目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北京圣和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人郭作春,(男、39 岁,河北籍)用液压步履式桩机进行打桩作业时,被液压步履式桩机钻杆上掉落的泥土砸中,后经医疗部门抢救无效死亡。接到事故上报后,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委和牛栏山镇政府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协调处理善后工作。依
2、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的规定,顺义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委、区总工会、区人力社保局,成立了顺义区牛栏山镇 6001 商业用地项目工地“524”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同时,邀请区纪委区监委派员参加。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一、基本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1.建设方:北京香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法定代表人金艳龙,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企业管理等。2.总包方
3、:江苏中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3 月 29 日,法定代表人黄文柏,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地址在常州市金坛区指前港园区兴旺路 88 号,经营范围:施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等。3.分包单位:北京圣和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法定代表人赵学丰,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公司地址在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衙门村南陈路临 55-5 号,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园林绿化工程;工程监理;工程服务等。4.监理单位:为北京市顺金盛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1996 年
4、 7月 25 日。法定代表人王力军,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地址在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南大街 9 号院 8 号楼 1 至 6 层 01,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服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服务;通信监理服务;电力工程监理服务等。(二)工程合同签订情况2021 年 3 月 5 日北京香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江苏中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2021 年 3 月 8 日与北京市顺金盛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工程监理合同;2021 年 3 月 25 日江苏中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圣和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基桩分包合同。(三)事故现场情况事发现场位于牛栏山镇 6001 商业用地项目工
5、地西侧基坑内,事故打桩机为新钻牌 CFG26A 型桩机液压步履式。桩机钻杆长度约 20 米,死者位于打桩机东侧,地下有掉落泥块,现场有一个损坏的安全帽。二、事故经过2021 年 5 月 23 日下午 6 时许,北京圣和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向总包方及监理单位报备的情况下,该公司带班长郭作春等三名打桩工人到顺义区牛栏山镇 6001 商业用地项目工地西北侧基坑进行打桩作业施工,郭作春负责指挥液压步履式桩机打桩作业,并负责清理液压步履式桩机钻杆提升时钻杆上的泥土,5 月 24 日凌晨 3 时许,郭作春在未清理液压步履式桩机钻杆上泥土的情况下,指挥司机提升钻杆并移动设备,导致钻杆上泥土掉落将其砸中,后经
6、医疗部门抢救无效死亡.本次事故共造成 1 人死亡。伤亡人员基本情况如下:郭作春,男、39 岁,河北籍,北京圣和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带班长。该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为 130 万元。三、事故原因及性质调查人员依法对事故现场进行了认真勘查,并查阅了有关资料,对事故的目击者和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经调查分析,查明了事故的原因和性质。(一)事故直接原因北京圣和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带班长郭作春在指挥液压步履式桩机钻杆提升和移动时,未及时清理钻杆上的泥土。(二)事故间接原因1.北京圣和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混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人员不健全,安全施工方案不完善,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不到位。2.江苏中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施工现场失查失管,未发现分包单位夜间施工作业。(三)事故性质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为一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事故类型为物体打击事故。四、事故的责任分析和处理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调查组依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和事故原因分析,认定下列人员和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提出如下处理建议:1.北京圣和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