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零陵区珠山镇“530”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5 月 30 日 7 时 11 分许,G322 线零陵区珠山镇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 2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33 万元。事故发生后,省、市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作出指示批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谢建辉就事故处置作出批示,请永州属地全力救治伤员、做好善后工作、注意管控舆情、确保社会稳定,并彻查事故原因,依法严肃处理,请省安委办商交警总队、交通厅、卫健委组成工作组赴现场进行督导并指导救治工作。省应急管理厅李大剑厅长,严华书记、朱洪武市长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救治伤员,做好事故善后,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处理,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2、精准施策,坚决遏制事故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市政府批准成立了零陵区珠山镇“530”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调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市纪委监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总工会和零陵区人民政府组成,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谢云祁担任调查组组长。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检验鉴定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一、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
3、发生经过2021 年 5 月 30 日 7 时 11 分左右,陈*辉驾驶渝 D9*1 重型货车沿国道 G322 线由零陵城区往珠山方向行驶,至零陵区珠山镇圳头村路段时,追尾碰撞杨*林驾驶的湘 M12*D 大型普通客车,导致湘 M12*D 大型普通客车冲出路外撞到路外的行人唐*伍、唐*宣,致唐*伍、唐*宣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二)应急救援情况(二)应急救援情况事故发生后,零陵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李群辉,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王小会立即赶到现场,指挥调度做好现场处置工作,交警、交通、卫健、珠山镇以及有关医院第一时间开展事故处置和救援,省应急管理厅、省交通运输厅、省
4、交警总队派员先后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指挥处置。二、事故有关情况(一)道路情况(一)道路情况事故地点位于零陵区 322 国道 1467 公里加 80 米路段,事故现场为南北走向的国道,北往零陵区城区方向,南往零陵区珠山镇方向,沥青路面,微陡、潮湿,有效路面宽 8.8 米。视线良好。(二)驾驶人情况(二)驾驶人情况1.1.陈陈*辉,男,汉族,辉,男,汉族,2929 岁,户籍地址:零陵区岁,户籍地址:零陵区*镇镇*村村十二组,身份证号码:十二组,身份证号码:4311*63724311*6372,初次领证日期:,初次领证日期:20102010 年年 5 5 月月 2525 日,有效期至:日,有效期至:20
5、262026 年年 5 5 月月 2525 日,准驾车型:日,准驾车型:B2B2,当前状态:正常,事发时驾驶渝,当前状态:正常,事发时驾驶渝 D9*1D9*1 重型自卸货车。重型自卸货车。2.2.杨杨*林,男,汉族,林,男,汉族,5353 岁,户籍地址:零陵区岁,户籍地址:零陵区*路路*号,号,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4329*20114329*2011,初次领证日期:,初次领证日期:19891989 年年 7 7月月 3 3 日,有效期至:日,有效期至:20252025 年年 7 7 月月 3 3 日,准驾车型:日,准驾车型:A1A2A1A2,当前,当前状态:正常,交通方式:事发时驾驶湘状态
6、:正常,交通方式:事发时驾驶湘 M12*DM12*D 大型普通客车。大型普通客车。(三)车辆基本情况(三)车辆基本情况1.1.渝渝 D9*1D9*1 重型自卸货车,厂牌型号:解放重型自卸货车,厂牌型号:解放牌牌CA3310P66K24*4AE5CA3310P66K24*4AE5,车架号:,车架号:LFNMVXSX8J*2854LFNMVXSX8J*2854,发动机,发动机号:号:53*68253*682。总质量为 31000kg,整备质量 14830kg,核定载质量:16040kg。注册登记日期:2018 年 5 月 17 日,检验有效期:2022 年 5 月 31 日。渝 D9*1 重型自卸货车在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投保,投有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 100 万元。保险有效期为 2021-05-09 至 2022-05-09。交强险单号:ACHQ899CT*6498B;商业险单号:ACHQ899Y*05964Q。车辆所有人:重庆富存物流有限公司。2.2.湘湘 M12*DM12*D 大型普通客车,厂牌型号:宇通大型普通客车,厂牌型号:宇通牌牌ZK6815*G1ZK6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