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德沅水新兴咀水域“226”较大沉船事故调查报告2018 年 2 月 26 日凌晨 2 时 30 分左右,汉寿县顺源祥航运有限公司所属“湘汉寿货 1898”船舶在沅水常德经开区石门桥镇新兴咀良荣建材公司码头上游 50 米水域靠岸停泊沥水时发生翻沉,造成一起 5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730 万元的较大沉船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 号令)的规定,2018 年 2 月 28 日,常德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常德沅水新兴咀水域“226”较大沉船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汉寿县人民政府、市地
2、方海事局为成员单位,邀请市监察委参加,并请全省水运系统相关专家对事故调查予以指导。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勘查现场、查阅资料、调查询问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原因和经过,核实了人员伤亡和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分清了事故的责任,对事故责任人(单位)提出了处理建议,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企业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企业基本情况1.1.汉寿县顺源祥航运有限公司汉寿县顺源祥航运有限公司(1 1)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基本情况该公司成立于该公司成立于 2
3、0142014 年年 9 9 月月 1 1 日,法定代表人史顺华,公司日,法定代表人史顺华,公司自有船舶自有船舶 7 7 艘、光船租赁船舶(船舶所有人将船舶租给有资质艘、光船租赁船舶(船舶所有人将船舶租给有资质的公司经营)的公司经营)2121 艘;该公司经汉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艘;该公司经汉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号:册号:430722000040215430722000040215,营业期限自,营业期限自 20142014 年年 9 9 月月 1 1 日起日起至至20442044 年年 8 8 月月 3131 日止,经营范围为长江中下游及其支流省际普日止,经营范围为长江中下游及其支
4、流省际普通货船运输。通货船运输。公司经湖南省水运管理局(湘水运运综201552 号)批准并核发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编号:湘XK011),经营期限自 2015 年 4 月 15 日起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止;公司安全管理情况: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有效运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落实等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加强对本单位船舶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坚持一月一查和不定期抽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但公司对“湘汉寿货 1898”安全管理不到位,对船舶未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配备船员,船舶适航条件状况差以及船舶相
5、关证书过期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未能及时排查和治理。(2)“湘汉寿货 1898”基本信息船名:湘汉寿货 1898;船籍港:常德;船舶种类:自航自卸船;船体材质:钢质;船舶建造厂:湖南湘潭市振华船舶制造有限公司;船舶建造完工日期:2011 年 5 月 15 日;船舶所有人:卢杜文,湖南省汉寿县新兴乡军刘村施家组人,身份证号码:4324231972XXXX4234;船舶经营人:汉寿县顺源祥航运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人:胡祥仁;主尺度:60.9m11.36m2.85m;总吨位:795;参考载重吨:700T;主机功率:160KW2;航区:B 级;核定干舷:600mm;船检登记号:2011G4100237;船舶
6、检验证书薄发证机关:常德市船舶检验局,船舶检验证书薄中的船舶适航证书有效期:2017 年 05 月 30 日止,事故发生时船舶适航证书失效;船舶登记证书号:340612000078;船舶登记证书发证机关:常德市地方海事局。船舶经营情况:该船由卢杜文(身份证号码:4324231972XXXX4234)个人所有;2015 年 11 月 10 日光船租赁给汉寿县顺源祥航运有限公司经营;2018 年 1 月 31 日,卢杜文在未通知承租人汉寿县顺源祥航运有限公司的情况下,私自与胡祥仁(已在事故中死亡)签订湘汉寿货 1898 船承包合同,将船承包给胡祥仁经营,承包期限自 2018 年 2 月 16 日起至 2019 年 2 月 4 日止。事发时实际经营人为胡祥仁。(3)“湘汉寿货 1898”船上工作人员情况该船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要求配备二类船长、二类轮机员、二类驾驶员和普通船员各 1 名;实际配备船员 6 名,仅有 1 名持过期轮机员证书,事故发生时不满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配员要求。胡祥仁(事故中死亡),男,汉族,58 岁,身份证号码:4324211960XXXX2317;常德市武陵区芦荻山